因妻子李女士婚前婚后一直不顧家庭情況透支信用卡購物,結婚僅幾個月,何先生便以此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記者昨日獲悉,豐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何先生訴稱,去年5月,他與李女士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今年1月11日,兩人正式登記結婚。他說,李女士婚前就不考慮經(jīng)濟狀況,多次要求他透支信用卡購買物品,因這一問題兩人多次發(fā)生糾紛,在李再三保證婚后決不再發(fā)生類似問題的情況下,雙方才領取結婚證。
讓何先生難以忍受的是,妻子的這一惡習在婚后并無絲毫改變,導致雙方經(jīng)常爭吵,以至于兩人在結婚不到3個月的情況下分居至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再無和好可能。他提出,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共有財產(chǎn)應該依法分割,信用卡所欠債務5000元也要求由雙方共同承擔。
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