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患上失憶癥,不愿承擔(dān)失憶期間產(chǎn)生的信用卡逾期欠款,市民張先生的這個國慶過得很“糾結(jié)”。在咨詢過律師后,張先生歸還了欠款本金,但對逾期還款產(chǎn)生的其他費用仍不愿償還。銀行業(yè)人士則認為,是否失憶與歸還信用卡欠款無關(guān)。
張先生今年26歲,在武昌工作。2007年,他在一家銀行辦理信用卡。張先生平時基本沒有逾期還款。
今年年初,張先生由于頭部外傷住院治療一周,出院后發(fā)現(xiàn)自己對很多事情的記憶模糊。他認為自己得了失憶癥,但未去醫(yī)院治療。直到今年八九月,張先生才逐步恢復(fù)了記憶。此時他才想起,自己受傷前曾用信用卡支取了6200余元,但治療期間一直沒有還款,于是趕緊去銀行查詢。他吃驚地發(fā)現(xiàn),自己的賬戶上除了6200多元的本金外,增加了逾期利息、滯納金等3000余元。
“半年竟然產(chǎn)生了3000多元的費用!”張先生曾致電銀行客服,咨詢逾期還款的各項計費標準,客服人員告訴他,逾期還款的利息為每日萬分之五,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百分之五,另外還有超出信用限額的超限費,為超出限額的百分之五。張先生簡單計算了一下,認為這個費用絕對不可能達到3000多元。
張先生認為,他在失憶期間不記得還款,因此只應(yīng)承擔(dān)本金,而且逾期產(chǎn)生的費用過高,他不愿承擔(dān)。一位律師建議他盡快還款,以避免更大損失,同時盡快查清各項費用,如銀行計算錯誤,可以再來維權(quán)。張先生昨日將6200多元的本金還上,但對于剩下的3000多元費用,他仍然不愿承擔(dān)。
銀行稱,是否失憶與是否歸還信用卡欠款無關(guān),希望張先生盡快還款,避免增加不良信用。
爭議一:誰來認定當(dāng)事人是否真失憶。
爭議二:銀行對持卡人是否及時提醒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