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家樂福持卡人每周三、周六持該聯(lián)名卡在家樂福門店內單筆消費,滿99元且月累計交易滿999元,可獲得5%消費金返現(xiàn)。很多卡友不知道這個返現(xiàn)的刷卡金要怎么使用,下面小編來具體介紹一下這個消費金的使用規(guī)則。
1、消費金計算規(guī)則
凡自然月累計交易金額滿999元(含且不限交易地點),且周三周六在家樂福門店內刷卡消費單筆99元(含)以上,可享受該筆店內消費5%的消費金。
例如:客戶王先生在1月1日-1月31日使用聯(lián)名卡累積交易1000元,且1月5日(周三)在家樂福門店內消費100元、1月8日(周六)在家樂福門店內消費200元。則客戶王先生1月份可返還的消費金為(100+200)*5%=15元。
2、消費金使用規(guī)則
折算好的消費金將在下一自然月2日自動返入客戶家樂福聯(lián)名卡會員賬戶(即聯(lián)名卡背面條形碼賬戶),消費金僅限于持卡人在全國家樂福門店內折抵刷卡消費使用,無法折換現(xiàn)金且不得轉讓予以他人使用。
消費金有效期為3個月,如未能在有效期內使用則實行滾動清零。如消費金使用日適逢周三或周六,將不會重復贈送消費金。
例如:客戶A在2013年9月的月結周期內消費并獲贈消費金80元,若客戶在2013年10月2日-2014年1月1日之間沒有前往家樂福進行任何消費,則其已獲得的80元消費金將在2014年1月1日24:00時自動清零。
所有使用消費金支付的商品不再提供發(fā)票,并均不予退換。
主卡和附屬卡使用相同家樂福聯(lián)名卡會員賬戶,可共享使用家樂福聯(lián)名卡會員賬戶中累積的消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