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滯納金是怎樣產(chǎn)生的?信用卡滯納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于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
根據(jù)了解,滯納金的比例由中國人民銀行統(tǒng)一規(guī)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計復利。但由于各家銀行政策的不同,所設(shè)的最低還款額度也不盡相同。
例如:持卡人王先生刷卡消費15000元,他的當期最低還款額為1500元,如果在到期還款日王先生只向銀行還款500元,那么銀行將對低于最低還款額的部分即:1500元-500元=1000元收取滯納金,收取滯納金的金額為:1000元×5%=50元。
個別銀行規(guī)定,如果持卡人沒能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全部欠款的,其當期透支消費的全部金額都不再享受免息待遇,自銀行記賬日起計算透支利息,俗稱全額罰息。
不同銀行規(guī)定的滯納金的最低額度從1元、5元到10元、30元不等。
因此提醒持卡人在辦理和使用信用卡時應(yīng)注意:仔細了解并記住信用卡的記賬日、還款日、還款金額。最好綁定存有足夠資金的借記卡進行自動還款。
一旦產(chǎn)生滯納金,持卡人要帶上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到銀行柜臺查詢要還的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