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不到兩年時間,男子透支信用卡數(shù)額達7萬余元,并改變聯(lián)系方式逃避還款。該男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
2012年底,男子閆某在中國工商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透支額度為5萬元。從2013年1月11日起,信用卡一直由閆某使用,截止2014年8月13日透支本息合計70331.18元,其中透支本金49398.44元,利息13731.59元,滯納金7201.15元。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陽分行自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期間,先后通過電話及短信催收15次,但閆某卻改變聯(lián)系方式逃避催收。
渭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閆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jīng)發(fā)卡銀行多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數(shù)額較大,屬惡意透支,其行為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閆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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