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信用卡積分有效期介紹
積分有效期為最長五年(以日歷年度計算,含累計積分當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即“第一年”)累計的積分于第五年12月31日到期,統(tǒng)一清零。2016年12月31日(含)前累計的積分永久有效。
例: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間累計的積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剩余積分自動清零,且不可再恢復。
持卡人到期不續(xù)卡或注銷卡片,如名下無正常使用的龍卡信用卡,則名下積分將予以清零。
持卡人進行積分兌換時,按照積分有效期到期先后順序進行積分扣減,最后扣減永久有效積分。特色產品專項積分兌換以具體產品權益規(guī)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