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一男子廖某貴為獲得賭資,偽造多人身份證辦理信用卡透支套現,銀行多次催收也不還錢款。日前,龍華區(qū)法院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廖某貴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0元。
澄邁男子廖某貴在2014年9月上旬,偽造了陳某存、陳某奮、石某洪、廖某、王某標、李某深6人的身份證,并使用偽造的該6人的虛假身份證明,向某銀行申請辦理了6張信用卡。隨后,廖某貴多次以透支或者套現的方式使用該6張信用卡,并將錢款用于賭博。廖某貴利用這6張信用卡共透支使用63876元,經銀行多次催收,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欠款。2012年9月18日,廖某貴在同一銀行以本人身份申請辦理了一張信用卡,額度為8000元。自2013年4月份開始,廖某貴使用該信用卡共透支7994.92元,經銀行多次催收,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
龍華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廖某貴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詐騙數額為63876.46元,達到5萬元以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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