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寧夏銀行信用卡積分僅兌換寧夏銀行指定禮品或服務,不能兌換其它非指定禮品項目;兌換成功后本行從持卡人卡內積分中扣減相應分值,且不可取消或更改。
2、申請兌換時持卡人賬戶必須存有足夠的積分,并獲寧夏銀行受理其申請。如積分不足,申請將被自動取消。如果持卡人使用現金+積分的方式兌換禮品,則現金部分將足額占用持卡人可用信用額度,如持卡人可用信用額度不足以占用,則持卡人兌換申請也將自動被取消。本行將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
3、持卡人用積分兌換禮品時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4、積分兌換禮品/服務目錄、兌換標準及兌換規(guī)則均以兌換當時本行最新積分計劃公告或禮品目錄為準。
5、 持卡人賬戶或卡片狀態(tài)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未激活、逾期、賬戶卡片止付、凍結、銷戶、掛失)、積分凍結及存在套取積分嫌疑的情況下,將不允許進行積分兌換禮品或服務。
6、部分服務項目、抵用券有使用期限,請務必在禮品載明的到期期限前使用,否則即喪失使用權利,亦無法退換或延續(xù)。
7、持卡人兌換的積分禮品因地址不詳、錯誤、變更未及時通知或無人收貨等原因造成的延遲送達、未能送達或積分扣減等情況,寧夏銀行恕不負責。
8、持卡人在簽收禮品時應當場檢查禮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質量缺損可拒絕簽收。若有到貨即損(或瑕疵或短缺),用戶應在簽收貨物后7個自然天內向供應商申請更換或保修服務。積分回饋禮品除商品在運送途中發(fā)生損毀或本身存在質量瑕疵以外,恕不允許退貨或換貨。如所兌換的積分回饋禮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或回饋項目本身有瑕疵時,用戶可在簽收日起的7天內聯系,超過7天將不予受理。退回時,請務必保留原包裝、內附說明書及相關文件。寧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僅負責協助持卡人與供應商取得聯系。
9、本積分計劃所列禮品均由本計劃禮品供應商直接提供給持卡人,寧夏銀行信用卡中心與積分禮品供應商并無合伙、經銷、代理和保證人的關系。若持卡人與供應商提供的禮品或服務質量有爭議時,均由禮品供應商負責,寧夏銀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