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安信用卡客戶: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平安銀行信用卡的關注與支持!為保障您的賬戶安全及用卡權益體驗,請根據(jù)《平安銀行個人信用卡領用合約》、《平安銀行信用卡章程》、《平安銀行信用卡積分規(guī)則》及各類信用卡活動細則,合理合規(guī)用卡,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用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轉賣、出售、購買信用卡或其賬戶,應妥善保管好信用卡的密碼、卡片驗證碼、動態(tài)密碼等信息,勿主動泄露給他人,以避免因本人泄露導致的風險和損失。
二、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現(xiàn)、欺詐、惡意刷單等違法或虛假消費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積分、權益、獎品或增值服務;持卡人不得以任何舞弊手段、非法工具惡意獲取權益或優(yōu)惠;信用卡透支應用于消費領域,不得用于證券市場、生產經營、房地產開發(fā)、投資等非消費領域。
三、對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現(xiàn)監(jiān)管規(guī)定的或我行認定的風險特征時,我行有權中止或終止信用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調整授信額度、鎖定賬戶、緊急止付、對商戶交易限額、套現(xiàn)治理等風險管理措施,我行持有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費交易發(fā)票、消費簽賬單等交易憑證的權利,以識別相關交易風險。
四、持卡人違反《平安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或違反活動規(guī)則取得的所有權益、優(yōu)惠獎勵和活動禮品,本行享有追償權,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限制登錄、封禁賬號、撤銷活動資格、積分返還、收回禮品、取消優(yōu)惠、限制卡片使用等措施,并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五、若出現(xiàn)以上行為,我行將根據(jù)監(jiān)管的要求,保留上報不良記錄至人行征信報告的權利。
特此公告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